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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回顾】11月这些环保法规和标准将生效

访问量:112 次发布时间:2020-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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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自然资源部:正研究起草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意见。
中新网北京11月5日电 (记者 庞无忌)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司副司长王磊在5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透露,自然资源部正会同国家林草局,研究起草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意见。这一意见将在激活产权权益、完善财政政策、降税减费、优化“放管服”等方面研究具体支持政策,力求将具体措施政策与商业模式结合起来,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
 
二、第二届中国·天津土壤污染防治高峰论坛
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十四五”规划的起步期和奠基期。为推进打好升级版的污染防治攻坚战,在天津市生态环境局的指导下,第二届中国·天津土壤污染防治高峰论坛将于2020年11月28日至29日在天津举办。
 
三、土壤修复迎大爆发:政策加持、万亿级规模、隐藏4大创业商机。
1.这绝对是一个金矿!缺口很大,而且没有霸主;
2.除了市场空间是蓝海之外,国家给予的政策也非常诱人;
3.我们看到生鲜领域也存在万亿级市场,其赛道也出现在电商平台、社区零售、连锁店领域出现了大量的创业项目和创业者;
4.土壤修复领域,大有可为!
 
四、广州:储备建设用地可先出让再修复 ;污染地块原则上应在修复达到目标后出让,但有情形可以例外。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和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制定了《广州市加强出让储备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方案》提出了“净土开发”的模式,保障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的同时,加快储备用地出让和再开发的进度,满足城市发展要求。《方案》的出台也是向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中提出的“环境修复+开发建设”模式迈进了一步。
 
五、行业导向:强化污染防治,土地“入市”前须调查土壤污染状况。
“所有用途变更为居住、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的用地,首先必须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看是否属于污染地块。如果是污染地块,则需要编制风险评估报告,评估土壤和地下水中污染物对人体健康的危害水平。根据评估报告结果,确定地块的土壤修复方案,待修复工程实施完成后还要对修复效果进行评估。”
 
六、受益于市场需求快速释放,2021年环保产业营业收入规模将超过20000亿元。
此前公布的《中国环保产业发展状况报告(2020)》数据显示,2020年环保产业营业收入规模大约在16000亿元—20000亿元之间。1年后,环保产值则将超过20000亿元;直至2025年这一数值将突破至30000亿元。
 
七、污染场地治理修复是否开展环评已见分晓。
11月5日,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主持召开部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制修订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0年版)》等文件。5月29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以环办便函〔2020〕162号文件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0年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取消“污染场地治理修复”环评类别。
 
 
八、黄河滩区生产敌敌畏!判赔偿土壤修复费119万余元。
黄河滩区违法生产、经营敌敌畏等危险化学品,判赔偿土壤修复费119万余元。今天,河南省高院发布的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其中就包括这一起,该案是郑州市检察院以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身份提起的第一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目前,该案已审结,省高院在案发地公开开庭并当庭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九、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查要点(试行)》《广东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修复现场环境信息公开与标识指南(试行)》的通知。
 
 
十、11月,这些环保法规和标准将生效。

土壤修复等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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