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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对土壤地下水污染修复工程存在误区吗?

访问量:105 次发布时间:2018-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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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森环境专业从事土壤修复设备生产制造。了解到很多人对土壤修复中地下水修复项目存在严重误区。接下来场地修复设备厂家总结了一些大家常见的误区。


 
 
1、污染场地是指污染的土壤:污染场地是由于某种行为和活动造成土壤地下水被污染的场地,污染物的迁移还会对场地外的土壤地下水形成污染。因此,多数污染场地的修复包括地下水修复。

2、污染场地即指工业污染场地,关停搬迁会“产生”污染场地:工业污染是污染场地的成因之一。采矿业、商业、军事基地、回收业和废物管理等也造成大量的污染场地。作为污染场地数量最多的一类,加油站严格意义上也不算工业。污染场地是因为存在有害物质,关停搬迁行为本身并不能“产生”或“造成”污染场地。

3、修复污染场地仅服务于开发和搬迁场地:修复污染场地有利于保证土地开发利用安全,但不是仅仅服务于开发。近日媒体报道的河南禹州东十里村地下水污染、湖南衡东大浦化工厂土壤污染、甘肃兰州地下水污染等污染场地事件,都同开发和搬迁无关。而我国目前关于污染场地环境管理的文件无一例外地只提及待开发和搬迁的场地,可见这一误区对相关政策的影响。

4、污染场地就是棕地:如果场地是废弃的,而且其开发利用受到污染的消极影响,那么这种污染场地也称为棕地。棕地仅是污染场地的一部分,其概念是个舶来品,在国外法律中有其特定含义。在我国把污染场地和棕地等同使用有其历史原因。但是现在应该以发展的眼光,将两个概念区别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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